嚴控“三公經費” 建立廉潔政府
三公消費,是指政府部門人員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招待費產生的消費,是當前公共行政領域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亦是浪費和腐敗的高發區。
切實嚴控“三公經費”,管住政府“亂花錢”,既關系到政府形象,也關系到民心基礎。中央八項規定提出,要精簡會議活動、規范出訪、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
在擔任國務院總理后的首場記者會上,李克強毫不回避地回答了有關“三公經費”的問題。他說,我們要用簡朴的政府來取信於民,造福人民,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他並代表本屆政府“約法三章”: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財政供養的人員隻減不增﹔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隻減不增。
3月26日,李克強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堅定不移地反對腐敗,著力建設廉潔政府。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規范權力運行、建立廉潔政府。這樣一些關鍵詞很快成為輿論熱議話題。
分析指出,“政府要過緊日子”、“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等提法和要求回應了民眾關注的重點,也顯示了新領導層“執政為民、立黨為公”的決心。
6月27日,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長樓繼偉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作2012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報告稱,2012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74.25億元,比預算數減少5.59億元。樓繼偉說,2012年中央單位“三公經費”減少較多,主要是各部門切實落實中央有關厲行節約的要求,大力壓縮“三公經費”,減少了相關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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