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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日起公開招聘6名公務員 年齡不超45歲【2】

2013年06月03日14:07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一、招聘職位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際技術轉移高級主管1名﹔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意技術轉移高級主管1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交通運行監測技術高級主管1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城市交通決策支持高級主管1名﹔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生物醫藥產業高級主管1名﹔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臨空經濟區建設高級主管1名。

具體職位、資格條件以及報名信息表等可通過北京組工網(http://www.bjdj.gov.cn)、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bjld.gov.cn)、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以及各招聘單位官方網站查詢下載。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團結合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三)一般年齡不超過45歲(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備擬擔任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2013年北京市聘任制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公示和審批、辦理聘任等環節。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4日9:00至6月24日18:00。

2、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証或護照、工作証、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証明書復印件各1份﹔

(2)個人簡歷、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材料、相關証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應出具留學証明)各1份﹔

(3)近期2寸彩色証件照片兩張﹔

(4)《2013年北京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1份,應聘者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聘任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材料使用A4型紙打印或復印,報名材料不退回,請自行復印留存個人所需材料。

3、報名方式:

應聘者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限報一個聘任職位﹔應聘者應於6月24日下午18:00前,將上述材料(提供中文版)郵寄並以電子郵件發送到職位招聘單位,謝絕來訪。

(1)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咨詢電話:(010)66184965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人事教育處

郵 編:100195

(2)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咨詢電話:(010)57079216

通訊地址:北京市豐台區六裡橋南裡甲9號首發大廈B座人事處

郵 編:100073

(3)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咨詢電話:(010)67889122

通訊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中路15號博大大廈1609室

郵 編:100176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依據所設置的資格條件進行。主要核實報名者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准確。

(三)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三個環節。筆試環節,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一般不低於5:1。面試環節,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一般為3:1。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招聘單位確定和通知。

筆試主要測試與聘任崗位相關的理論和專業知識、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適應所應聘崗位要求的能力。綜合評價主要是根據應試者的學歷、專業、工作履歷和業績等進行評價。一般按照筆試、面試、綜合評價3:4:3的比例計算考試測評綜合成績。

(四)考察和體檢

招聘單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組織對其進行考察,並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根據綜合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提出擬聘任人員。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空缺。

(五)公示和審批

對擬聘任人員在北京組工網、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以及各招聘單位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任的,報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六)辦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任關系,明確聘任期內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以及相應待遇。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國家政策實行協議工資,聘任合同期限為2至3年,試用期為3個月至6個月。

四、組織機構

公開招聘工作由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協調,各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五、其他事項

(一)對招聘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可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

(二)應聘者應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凡發現弄虛作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應聘人員的聘任資格。

(三)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設立監督電話:

(010)63088795,(010)63161051。

附件:

1、2013年北京市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

2、2013年北京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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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尹深、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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