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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石家庄1500多人被狗咬傷 天熱犬躁 咬人多發【3】

2013年05月31日13:58    來源:石家庄日報    手機看新聞

  大狗撒歡兒,嚇哭孩子

  提起遛狗不拴繩子現象,很多人深惡痛絕。

  5月29日晚9時,記者在談固南大街看到,有些居民遛狗確實不用繩子牽著。這些狗有的乖乖地跟著主人走,有的則像脫?的野馬,恣意亂跑,嚇唬路人。

  一位居民說,在國際城小區三期,總有一位中年婦女,每天晚上遛狗都不拴繩,毛茸茸的大狗到處“親近人”,熟悉它的人習以為常,不熟悉的居民常常被嚇得大叫,責怪女主人為何不拴繩。你問她狗咬了人怎麼辦,她立即回敬你:“咬了你再說!”

  國際城二期有個小花園,前幾年居民剛入住時,經常有孩子在這裡玩耍。可是近兩年來,由於裡面經常有人不拴繩遛大狗,其他居民少有人敢光顧這裡了。

  銀通小區、尖嶺小區、工商槐建等小區,也有很多遛狗的人,有的狗脖子上有脖套,卻沒有繩索,居民很有意見。劉女士、李先生說,他們所住的小區有人散養愛犬,經常有大狗在小區撒歡兒,把孩子嚇得大哭。不久前,一條大狗還把一個小孩的臉部咬傷了。

  對此,河北明杰律師事務所王惠民認為,從法律角度來看,養狗是一種私權,但不能以犧牲或侵犯別人的權利和利益為代價。因此,養犬者在滿足自己需要的同時,也要顧及他人的感受。養不養狗是自己的事,如何養狗卻是社會的事。

  觀點

  狗傷人,狗的主人應擔責

  王惠民律師認為,及時給寵物狗辦理合法手續,其實也是一種文明養狗的表現。有些人之所以不文明養狗,跟違法成本太低有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那些不文明養狗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處罰200元。這樣的處罰措施,不足以震懾非法養狗行為。從另一方面而言,導致現在“狗患猛於虎”的原因,跟監管打擊不力不無關系。

  河北省消費者協會房地產行業分會副秘書長廉莙表示,城市的養狗問題已爭論多年,至今問題越積越多,雙方對立情緒越發激烈,致使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塊“心病”。

  廉莙說,趙陵鋪那個非法狗市,其實跟其他狗市一樣,如果不依法管理,就會成為烈性犬集散地,后患無窮。城市養狗原本不是大事,之所以形成當前的這種局面,是無法無天、素質低下的人自己造成的。同時,他希望公安機關盡快出台相應管理細則,依法嚴格治理狗患,還小區安全安靜的生活環境。

  王惠民律師表示,根據《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狗咬傷人,狗主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飼養烈性犬,因監管不力,致人死亡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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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澤、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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