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有關部門昨天表示,本報5月27日刊發的報道《危險的東經124度》一文提到,“2010年4月,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與朝鮮共同捕撈協會簽署《朝鮮東部海域捕撈合作協議》”。經了解,中國遠洋漁業協會是農業部主管的社會團體,負責與朝鮮共同捕撈協會開展朝鮮東部海域的捕撈合作項目,該《協議》未涉及朝鮮西部水域捕撈事宜,且不存在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與先前報道提及的“幫艇公司”有任何關系。
農業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先前報道提到的“‘幫艇公司’得到官方認可”與實際情況有出入,該說法嚴重有違現行相關管理規定。據悉,從2010年中國遠洋漁業協會開始對朝鮮東部海域捕撈合作進行行業組織、協調和管理,幾年來,項目整體運行平順,有效打擊了非法捕撈行為,取得較為滿意的成果。
此前報道稱,所有赴朝鮮東部海域作業漁船均須納入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與朝鮮共同捕撈協會簽署的合作協議框架,並經批准后方可出境作業。上述合作框架以外的所有其他漁船赴朝鮮東部海域作業均屬非法,中朝雙方將進行嚴厲打擊。(記者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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