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推出一些列惠民工程以及加強新農村建設,目前,郊區都有大量的技術設施建設以及征地拆遷等項目,一些基層干部也從中看到了賺錢的機會,從而引發職務犯罪。昨天,北京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懲治小官大貪”情況,並對發案特點進行了分析。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從檢察機關破獲的案件來看,“小官大貪”的案件常見於農村改水、鎮級道路施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惠民工程領域,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征地拆遷、重點項目建設、產權林權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項中的涉農職務犯罪一度猖獗。
通過分析案件,檢察機關總結出了此類案件的六大特點,首先是涉案人員職務級別不高,但權力集中。在查處的29人中,從職務看,所長、站長、經理等單位“一把手”佔12人,大部分都是科級干部。級別不高,卻手握“實權”,往往會經手大量項目資金,掌握單位或部門全部事務或某類事務的決定權。其次是近年來賄賂型犯罪漸呈壓倒性趨勢,超過傳統的貪佔型犯罪。第三是犯罪呈群體性趨勢,窩案、串案數量顯著上升。第四是小額工程,特別是市政工程領域成為涉案重災區。很多單位小額工程的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等沒有及時跟進,很多工程是基層科隊站所自己發包、監管、驗收,自己撥付工程款,權力集於一身,導致大量施工隊為爭攬工程向基層科隊站所工作人員大肆行賄,腐敗案件頻發。第五是犯罪手段、方式復雜嬗變。第六是出現權力腐化的“次生現象”,比如拿受賄之財滿足情婦需求。(記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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