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嚴格依法行政的規定》日前公布,要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的非涉密重大事項,3日內在新聞媒體和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並規定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都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規定》要求,凡是省政府制發或常務會議審議的具有外部管理性質的規范性文件,都按程序由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凡是重大、疑難和專業性強的決策事項,都開展專家咨詢論証﹔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產生重大分歧的決策事項,都組織聽証,並使聽証參加人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証和辯論。
新修訂的《四川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評估指標》同日印發,其中明確,涉及公眾利益或社會公共事務的內容,市、縣兩級政府在決策后24小時內公布,政府文件在印發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記者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