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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成違法銷售“特供”商品重災區

商家打上“內部特供”、“軍需專供”標識推銷商品、公開售賣

2013年04月07日05:2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近日,中央五部門聯合發文,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嚴格對涉及“特供”“專供”等標識行為的責任追究。在社會特權崇拜之風的影響下,“特供”“專供”產品長期獲得市場和消費者默許,各種煙、酒、茶葉等產品被不法商販貼上“特供”“專供”標簽,打著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名義肆意銷售,由此衍生出巨大利益鏈。

  據新華社

  ■ 案例

  散裝酒貼上“特供”身價倍增

  幾十元一斤的普通散裝白酒,裝進貼有“特供、專供、接待用酒”等的“奢華酒瓶”,身價瞬間倍增、利潤驚人。2012年5月份,貴州省工商部門接到舉報,稱一家名叫匯文酒業的白酒經銷公司在銷售所謂的武警專供酒,且銷量很大,工商部門隨后展開徹底清查。

  據這家酒業公司的負責人李某交代,他們從2011年3月開始,自行設計並印制“武警接待酒”、“15年陳武警專供酒”、“30年陳武警專供酒”的瓶貼、包裝盒、包裝箱,然后交給仁懷市茅台鎮一家酒業公司的業務員。這名業務員又根據匯文酒業的要求,租用了一間民房,用酒廠生產的未貼標識瓶裝酒,進行包裝所謂的“武警接待酒”和“武警專供酒”。

  據調查,這家企業從未經武警部隊授權,擅自大規模生產、銷售、大肆炒作“武警接待酒”概念,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因此,工商部門認定貴州匯文酒業有限公司銷售所謂武警專供、武警接待酒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沒收各種專供酒共計2463瓶,沒收其非法收入1.6萬余元,並對其作出15萬元的處罰決定。

  執法人員發現,這些假冒定制產品經過包裝、灌裝、銷售等環節,通過“專業經營”和“規模生產”,形成面向全國的產、供、銷“一條龍”生產和銷售網絡。

  經過清理整頓,打著“特供”、“專供”標識的商品如今在實體店已很難見到。但在淘寶等網絡銷售平台上,輸入“特供”關鍵詞發現,仍有數萬條寶貝搜索記錄,不少商家打上“內部特供”、“軍需專供”標識推銷商品、公開售賣,網絡仍是不法商販違法銷售特供商品的重災區。

  ■ 調查

  利潤大可避稅催生利益鏈

  記者最近調查發現,許多“特供”產品基於龐大的市場需求,而背后更是隱藏著巨大的利益鏈。

  1

  成本低廉收入穩定

  酒瓶、酒蓋、絲帶、商標、酒盒、包裝袋,假茅台酒配件一應俱全,再灌入自家的散酒,一瓶“特供”茅台就這樣釀成了。

  雲南、貴州、湖南、湖北等地市場上近期還頻頻出現神秘“特供煙”。有的擁有全部為“0”的特殊條碼,有的擁有“典藏版”等名目,有的是白紙“反包裝”。

  據了解,所謂特供商品多數是假貨,生產不需要研發投入或先進設備,隻需給包裝印上“特供XX機關”、“專供XX國宴”等字樣,不少生產商都是作坊式生產,成本低廉、收入穩定,基本“包賺不賠”。

  2

  利潤巨大可以避稅

  其實,生產商掙的只是“小錢”,真正“掙大錢”的,是一批“扮相神秘”的銷售商,他們已經織出一張巨大的“特供”銷售網。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些銷售商基本不開店,也基本不納稅,而是採用直銷和團購渠道進行。他們往往聲稱和某某機關部門或知名煙酒企業有特殊關系,然后層層拉關系將“特供”產品銷售出去。

  不按常規“出牌”的銷售商們,將一瓶成本幾十元的廉價“特供酒”,賣出了成百甚至上千元的“名酒價”,自然也網住了巨額的經濟利益。

  3

  低調奢侈高調炫耀

  “一瓶印有某某特供的白酒上桌,飯局的檔次似乎都不一樣了。”一位消費過“特供”產品的人說,自己並不在乎這個“特供”是真是假,吸引他的是“特供”產品不菲的價格以及頭頂上那道神秘的“光環”。

  專家認為,人們往往以享受“特供”商品為榮耀,認為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感覺自己享受到了“特權”,而不透明的“三公”開支則為“特供”消費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間。精明的商家正是抓住人們對權勢的迷戀和制度上的漏洞,才開展各類促銷活動並牟取大量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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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崔東、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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