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環保部發布了《空氣質量新標准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布置今年工作。年內將啟動區域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共3個區域還將建設空氣質量預警中心。
按照國務院批准的空氣質量新標准“三步走”實施方案,2013年,環保部將在全力鞏固第一階段監測實施工作基礎上,組織開展空氣質量新標准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據介紹,《方案》實施范圍包括國家環保重點城市、模范城市在內共116個城市449個監測點位。監測項目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六項。根據《方案》要求,第二階段實施地區要在2013年10月底前,開展監測並發布數據。
此外,《方案》還要求啟動區域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共3個區域空氣質量預警中心建設工作。明年底前,今年投資建設的區域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要開始運行。據了解,全國將設40個區域空氣自動監測點。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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