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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上市”在A股不可行

2013年02月27日02:25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 一家之言

  “介紹上市”特點即在於“不實行實質性審核”,實質性審核背景下的新股業績尚頻頻“變臉”,“介紹上市”當然更不會有保証了。

  日前,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總經理謝庚的一番表態,無疑讓諸多企業對A股市場充滿了期待。謝庚表示,新三板挂牌公司如果全面滿足滬深交易所的上市標准,可以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通過“介紹上市”登陸A股市場。

  “介紹上市”在成熟市場中較為普遍,但目前在A股並沒有實施。由於“介紹上市”要求挂牌企業不發行股份,交易所隻實行規范性審核,不實行實質性審核,主要審核企業股東數和市值等。相對於目前企業通過發行新股的方式實現上市而言,“介紹上市”不僅讓企業增加了一條上市的“通道”,而且或許也更加容易得多。

  不過,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以“介紹上市”方式實現“新三板”公司登陸中小板或創業板,其實並不可行。

  首先,現行的新股發行制度,重點在於實質性的審核,包括中介機構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核,更包括証監會發審委的審核,隻有闖過了這些層層關卡,發行新股才成為可能。然而,不可忽視的是,近幾年來新股業績“變臉”現象已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表明即使是監管部門主導下的實質性審核,並沒有真正把好關,此舉也導致上市公司的質量沒有保障。而“介紹上市”特點即在於“不實行實質性審核”,實質性審核背景下的新股業績尚頻頻“變臉”,“介紹上市”當然更不會有保証了。

  其次,因為是“介紹上市”,也因為“不實行實質性審核”,雖然個中不乏券商的持續督導,但為了從“介紹上市”中獲取利益,券商能否履行勤勉盡責的職責,顯然還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實際上,新股業績頻現“變臉”,券商等中介機構難辭其咎。新股發行中為了竊取市場利益,某些券商對發行人存在的問題尚且睜隻眼閉隻眼,類似現象在“介紹上市”中重演並非不可能。而且,“介紹上市”過程中雖然不再發行新股,但不排除企業成功上市后再大肆“圈錢”。

  其三,如何防范“介紹上市”中的利益輸送問題,市場顯然不容回避。除了上述的券商保薦問題外,券商本身的“直投”中的利益輸送,“先知先覺”者提前潛伏其中的利益輸送,“突擊入股”過程中的利益輸送等,在“介紹上市”都有可能發生。而鑒於A股市場違規成本低的“劣根性”,以及目前新股發行遇到的諸多問題,筆者以為“介紹上市”還不宜實施。當前最重要的,是對新股發行制度進行切實的變革,解決好已存在的問題,而不是用“介紹上市”來吸引市場的眼球。

  □曹中銘(財經評論人)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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