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26日訊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今天舉行新春新聞發布會介紹農村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有關情況,會上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專項督查有關情況進行通報,通報指出,未取得使用許可的非法校車在一些地方依然普遍存在,學生乘坐無証運營車、拼裝車、超載車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通報指出,上海、青海、重慶、廣西已制定出台實施辦法並正式印發,江蘇、浙江、甘肅、福建出台了學生交通保障工程實施辦法,北京、內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南、海南、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12個省份已經制定實施辦法正在執行有關程序,天津、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四川、西藏、新疆13個省份正在制定《條例》實施辦法。除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山東、青海、新疆未明確過渡期外,其他省份均設立了相應過渡期。
通報稱,全國共有1235個縣區制定了校車服務方案,佔縣區總數的40.6%,佔有必要制定校車服務方案的縣區數量的47.9%。其中已制定校車服務方案的縣區數佔需制定校車服務方案縣區數比例在80%以上的省份有上海、吉林、福建、甘肅、重慶、湖南、浙江、河北。全國共有1556個縣區建立了校車使用許可制度,佔縣區總數的51.2%﹔共有1541個縣區建立了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批制度,佔縣區總數的50.7%。
通報指出,《條例》規定的各項制度有待進一步落實。《條例》出台已近一年,但《條例》規定的校車使用許可、審批校車駕駛人資格、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指派隨車照管人員等制度還有待進一步落實。部分縣區仍在按照此前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審批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人資格。部分地區新校車上牌難等。
通報提出,未取得使用許可的非法校車在一些地區依然大量存在。農村地區部分學生家校距離較遠,學生上下學交通乘車需求較大,而一些農村地區的道路尚不具備開行公交客運和專用校車的條件,校車司機招聘難,學生上下學需求得不到滿足,未取得使用許可的非法校車在一些地方依然普遍存在,學生乘坐無証運營車、拼裝車、超載車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部分用於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公交車輛在上下學時段也存在嚴重超載現象。一些地方未經批准的幼兒園也開行著非法校車。
通報要求,要因地制宜統籌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各地要按照《條例》“保障就近入學、建設寄宿制學校、發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的原則統籌解決學生上下學問題,科學制定學生上下學交通服務方案,充分發揮城市公交和農村客運的作用,把校車服務的重點放在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需要的農村地區,保障學生不因交通問題而輟學。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