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梧田阿軍鞋包加工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2年1月9日,溫州市甌海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溫州市甌海區梧田阿軍鞋包加工廠員工楊某等17人投訴,稱其老板葉某去向不明,拖欠17名職工工資11萬余元。
7月18日,甌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葉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成立,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湖北中昊建筑勞務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0年9月,苟某以湖北中昊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與中天路橋有限公司達陝高速公路D16合同段項目經理部簽訂《勞務承包協議書》,承建位於四川省宣漢縣明月鄉境內的四川達陝高速公路多段路基上邊坡框架梁錨杆防護工程,先后雇用46名農民工參與施工。
從2011年3月起,苟某開始陸續拖欠農民工工資,至工程結束時共拖欠工資248354元。2011年7月工程完工,苟某與項目部結算領取了全部工程款。但此后,苟某卻以種種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並指使農民工先后圍堵高速公路施工現場、項目部辦公場所和當地鄉、鎮政府,造成極其惡劣影響。2011年11月苟某攜款逃匿。
2012年6月,宣漢縣人民法院對苟某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農民工工資248354元,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犯罪事實予以確認,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審判處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2012年1月19日,中天公司墊付了被苟某拖欠的農民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