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福華星船舶配件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2年8月,山東省即墨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勞動者投訴,稱青島福華星船舶配件有限公司拖欠200余名勞動者兩個月工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某已逃匿。
即墨市人社局依法將該案件移交即墨市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經審查決定立案偵查,並依法對青島福華星船舶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某採取上網追逃措施。2012年8月下旬司某在廣西南寧被抓獲,當場追繳現金60余萬元。目前,司某因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由即墨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包工頭”劉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1年11月初,一些農民工到河南省湯陰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反映其在某鐵路工程湯陰段施工期間被拖欠工資的情況,湯陰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受理案件后迅速展開調查。
2012年7月26日,湯陰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此外,在案件辦理期間,中鐵二十一局四分部拿出資金,交由湯陰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向農民工足額支付了工資,維護了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
浙江省平湖市新藝箱包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1年6月10日上午,平湖市新藝箱包廠職工上班后發現廠裡大部分機器設備已被轉移,法定代表人黃某失去聯系。職工隨即向平湖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反映該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違法行為。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受理職工投訴后立即開展案件調查。
2011年11月14日,黃某被抓捕歸案。2012年1月20日,經平湖市人民法院審理,黃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