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原文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就山西運城“房媳”有北京和山西兩個身份証的情況通告調查結果,稱其通過在順義投資小城鎮並購房入戶,符合政策。通告中說,2012年張彥持失業証將戶口從順義遷至海澱,但據記者了解,張彥2000年進入運城市紀檢委工作,現任科級檢察員,從未失業。運城市委新聞中心主任王榮志表示會注意失業証的問題,“具體問題還得調查組的人來調查”。
>>北京警方通報
按政策投資買房落戶
針對媒體反映“山西運城一女干部張彥同時有北京和山西兩個身份証”的情況,北京市公安局昨天在其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未發現其有不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情形。
通報稱,張彥(女,身份証前14位14010219800716,籍貫及出生地均登記為山西省運城市),於2005年在順義區楊鎮投資小城鎮並購房,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口管理的相關規定,經楊鎮鎮政府和順義區政府審批同意,並由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於2006年持山西省運城市東城派出所《戶口遷移証》在楊鎮派出所辦理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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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后已交納罰款
通報指出,2012年,按照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市內戶口遷移的規定,張彥將戶口遷入海澱區中關村。經對張彥當時申請入戶及遷移材料和程序進行再次審核,其進京審批材料齊全,既有全家的戶口簿及身份証復印件、山西省運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其頒發的失業証復印件,還有其在北京市投資的協議、驗資報告、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材料,未發現有不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情形。
通報稱,張彥在戶口遷入北京后生育第二個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時持有順義計生部門開具的處罰收費票據和出生証明,初步判定其第二個子女的北京市戶籍也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
>>質疑
張彥失業証從何而來
據了解,北京小城鎮購房入戶政策1995年啟動,1997年擴大到北京33個小城鎮、14個衛星城。根據該政策,外省市人員隻要在上述小城鎮現金投資50萬元,再在指定小區買一套兩居室以上房屋,然后按每人兩萬元的標准交納小城鎮建設基金另加1000元就可以最多辦理一家4口人在當地的戶口。此政策於2005年取消。
北京警方通過微博發布上述通告后,張彥2012年持有失業証這一細節引起網友關注和質疑。
據記者此前了解,張彥2000年進入運城市紀檢委工作,現任運城市紀委效能監察室科級檢察員,從未失業過,也並沒有北京市的穩定收入,是否符合落戶政策有待商榷。
昨天下午,記者就張彥持失業証一事致電運城市勞保局,該局交流中心工作人員稱失業証的頒發確實系該部門負責,並稱自己是新人,不了解相關情況。當記者要求核實張彥是否被頒發過失業証時,該工作人員則稱具體負責人員不在,無法為記者查詢。
昨晚,就張彥持有失業証一事,運城市委新聞中心主任王榮志隨后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對於記者詢問的“失業証”問題,他並不清楚,但會注意,“具體問題還得調查組的人來調查”。
本報記者周鑫 梅天一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