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江蘇淮安市國資委在單位的黨務政務公開欄上,對擬提拔的三名干部財產狀況進行公示。
★透 視
官員財產公示多次試點悄然折戟 難點在哪?
■ 財產公示是對權力空間的限制和壓縮,也是對官員利益的調整,存在巨大阻力 >>>詳細
■官員心理轉變是“第一道坎” >>>詳細
■缺少相關法律支撐 >>>詳細
■目前兩個方面條件較欠缺,一是社會誠信體系,二是信息統計的體系 >>>詳細
﹒有些地方“財產公示制”何以曇花一現
﹒解決財產瞞報須限制官員隱私權
★分 析
■ “防止利益沖突”是核心環節
縱觀世界各國及地區的官員財產公示,核心環節均是防止利益沖突。如香港,香港領導干部公示的隻有三個方面,分別是房產、配偶子女的從業情況(包括自己的兼職)及投資交易的情況,這三方面主要是為防止利益沖突。 >>>詳細
■三個誤區
首先,所有的公務員都要申報財產這是認識誤區。
其次,“財產申報”也並不等於“收入申報”。
此外,“財產申報”並不等於“財產公開”。 >>>詳細
■三個重要環節
一是公示環節,二是對於申報內容進行審查的環節,三是對於謊報、瞞報行為進行懲治的環節 >>>詳細
﹒讓新提拔官員公開財產為何更可行
﹒官員財產公示要試點更要有決心
﹒官員財產公示須制度先行、頂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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