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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出台促民航業發展細則(財經觀察)

本報見習記者 夏妍 發自上海

2013年01月22日03:50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1月21日,中國民航局在其官網披露,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促進民航業發展重點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稱《分工方案》),將《國務院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稱《若干意見》)各項目標和任務進行了細化和分解。

  據了解,於2012年7月8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促進民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務院出台的第一部全面指導民航業發展的重要文件,是民航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裡程碑。

  在加強機場規劃和建設方面,《分工方案》中表示要著力把北京、上海、廣州機場建成功能完善、輻射全球的大型國際航空樞紐,培育昆明、烏魯木齊等門戶機場,增強沈陽等大型機場的區域性樞紐功能。

  與此同時,要重點構建以國際樞紐機場和國內干線機場為骨干、支線和通勤機場為補充的國內航空網絡;優化內地與港澳間航線網絡,增加兩岸航線航班和通航點;完善貨運航線網絡,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積極開展多式聯運。

  值得關注的是,《分工方案》還對《若干意見》中的六項政策措施進行了細化。在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方面,要強化民航系統各地區管理機構建設﹔加強民航業主管部門對民航企業的行業管理力度﹔完善航空安保體制機制﹔全面貫徹《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深化機場管理體制改革,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加快航油、航材、航信等服務保障領域的市場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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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旭海(實習)、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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