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
審計署回應“屢審屢犯”
審計范圍對象相對固定 容易造成“老問題”的感覺
目前有一種說法,認為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不夠,很多問題都是“屢審屢犯”,公眾對此已經出現“審丑疲勞”。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昨天回應表示,屢審屢犯,成因復雜,總體來說審計發現的絕大多數問題得到整改。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說,據統計,2008年以來,針對每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地區通過上繳國庫、歸還原資金渠道、補征稅款、調整會計賬目、採取資產保全等方式整改4500多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300多億元,糾正違規用地120多萬畝﹔有約2000人被依法逮捕、起訴、判刑或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客觀上講,確有一些問題屢審屢犯,這些問題成因復雜。”這位負責人解釋,原因之一是,我國現行法規中明確規定了審計機關的職責、范圍和對象,每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對象是相對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發現的問題類型與往年也有相似之處,這就容易給公眾一種“老面孔、老問題”的感覺。
![]() |
(責任編輯:段欣毅、盛卉)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