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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發布2013年第1號公告 “屢審屢犯”更需加大問責【2】

本報記者  王  珂

2013年01月17日05:0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建設資金籌集不到位的,相關地方已補提或補繳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26.67億元,落實配套資金0.85億元,將26.99億元被截留挪用的專項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對資格審核和退出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取消了6928戶不符合條件家庭的保障資格,清退了918戶不符合條件的入住家庭或享受補貼家庭,追回補貼資金242.41萬元。

  針對違規批地用地的問題,相關地方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已糾正違規征收佔用土地20.01萬畝,追繳收回土地出讓收入135.05億元,將未納入預算管理的46.49億元土地出讓收入上繳國庫。

  關於資金借貸方面的問題,對貸款發放和管理的違規問題金額300億元,相關金融機構通過完善補齊貸款手續、補足項目資本金、規范利率收取、停辦有關業務和收回貸款等方式,全部予以糾正,並處理責任人員395人次,制定修訂了近190項規章制度。

  確有一些問題屢審屢犯

  “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再審計—發現類似問題—再整改……”翻開歷次審計公告,不難發現,“屢審屢犯”現象大量存在,使公眾都感到了“審丑疲勞”。

  審計署相關負責人表示,從這些年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看,審計發現的絕大多數問題得到了整改,“但客觀上講,確有一些問題屢審屢犯。”

  據分析,出現這種現象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每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對象相對固定,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發現的問題類型與往年也有相似之處。

  其次,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和完善過程中,一些經濟制度還不能夠完全適應實際情況,一些單位和人員嚴格依法辦事的觀念樹立不牢,為此審計一直致力於推動體制機制制度的完善,從源頭上和制度上預防一些問題的發生。其中,有的問題有關部門在對審計建議進行消化、吸收和落實后,整改初見成效﹔有的問題相關方面已達成共識並有了解決問題的思路,正在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有的問題正在深入研究,努力探索和把握規律,查找症結,以制定有效的解決辦法。 

  “對這些問題的整改實際上是一個制度逐步健全、體制逐步完善、改革逐步深化的漸進過程。審計通過揭示這些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進而推動加強管理、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也是整改的一種方式或途徑。”該負責人說。 

  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問責力度

  作為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一個“免疫系統”,查處問題不是審計的根本目的,根本目的是通過揭示問題促進整改、推動完善制度健全法制,減少問題產生的根源,降低問題發生的幾率。

  審計署相關負責人介紹,多年來各級審計機關努力促進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健全了整改跟蹤檢查機制,堅持審計結果公告制度。5年來,全國審計機關向社會發布審計結果公告2.4萬多篇,詳細列示存在的問題和相關整改情況,充分尊重社會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

  如何進一步加強整改工作?該負責人認為,加強整改需要各有關方面共同努力,發揮合力。他建議,一是要明確和強化被審計單位依法必須整改的責任﹔二是要加大問責力度,對拖延、推諉甚至拒不整改的,要追究責任﹔三是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督辦和考核內容,同時建立整改情況通報公報制度,以公開促整改﹔四是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重視審計提出的建議,及時修訂和完善制度,切實強化內部控制和管理,不斷提高依法理財和依法行政水平﹔五是積極推動改革,以改革的方式解決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問題,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問題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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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軍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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