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亭公司開發的蘭亭名苑的17、18號樓,“房妹”的部分房產就在這兩棟樓。
翟振鋒任二七區房管局長期間,其“親屬公司”拿到3個經適房項目。
涉嫌倒賣經適房
翟妻開發的經適房項目,被發現建設中已倒賣房子308套,一套房中介費約5萬元
去年10月30日,因拖欠工程款糾紛,南溪苑經適房小區項目經理趙某向媒體舉報,翟振鋒之妻名下的一通公司,借開發該小區之際,倒賣308套經適房。
趙某告訴新京報記者,項目開工后不久,他驚訝地發現陸續有人來看房,於是進行了調查,“項目剛開始施工,一通公司就開始倒賣這些經適房,每套20萬元,一共倒賣出308套,經計算非法收入應超過6000萬元。”
趙某說,308套的數字來自一通公司內部資料。這些房子多通過翟振鋒的朋友做中介賣出,中介費一般五萬元。
趙某列舉了主要購買對象,包括中都飯店、鄭州旅游職業技術學院、鄭州市兒童福利院等單位職工,以及翟振鋒在新密的戰友、朋友等人。
當地媒體調查后,找到了多名交了5萬中介費的購房者。新京報記者也得到了幾份購房者簽署的《南溪苑經適房認購協議書》。
一名楊姓購房者說,2011年10月交了5萬元中介費,20萬元房款,並與一通公司簽了合同。交錢時對方未要求有購買經適房資質。兩個月前,一通公司通知他不符合購買條件,將錢退還。
對於這一舉報,鄭州市房管局去年11月初發布消息稱“南溪苑項目並不是經濟適用房,而是一處拆遷安置房,並且鄭州市房管局監察支隊已經迅速介入此案。”
近兩個月過去,鄭州市房管局尚未對翟振鋒是否涉嫌倒賣經適房做出答復。
根據2009年鄭州市發改委等部門下達的經適房建設計劃,2011年鄭州市國土局第0426號土地証,及2010年的規劃証等多份文件,南溪苑確為經適房項目。
除了這300余套經適房,趙某還舉報翟振鋒通過其弟等人倒賣另一處經適房小區的房子400余套,賺取中介費。
趙某稱,翟振鋒后來被紀委調查,便是因倒賣經適房。對此記者未能從紀檢部門得到証實。
蘭亭公司多名員工稱,購買蘭亭名苑經適房的很多人也都沒有購房資格。
趙某說,倒賣經適房收中介費賺錢並不多,且風險大。2011年初,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林連波因倒賣經適房收取中介費58萬元被查處。
趙某稱,大家背后說翟振鋒“吃相難看”,是“大錢小錢都要撈”的那種人。
日前又有知情人士爆料,2007年,翟振鋒曾挪用數千萬公款投資某高速公路的公路橋建設,工程結束后可獲利數千萬元。
涉嫌借他人名義辦企業
蘭亭公司員工稱,“翟局”在公司是“一把手”風范
蘭亭公司和一通公司的工商資料中,都未出現過翟振鋒的名字。但多名和翟合作過的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幾乎每個房地產項目,翟都要“親自上場”。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商,但對於公務員家屬經商長期以來無相關禁止性規定。翟振鋒被認為利用這一點,借親屬名義開辦企業。
蘭亭公司前員工朱明(化名)說,他入職后,不時見到翟振鋒到公司來,公司總經理蔡某稱其為“翟局”。朱明說,入職大半年后,他才知道“翟局”是二七區房管局長。
朱明說,翟在大小事情的決策上“很有發言權”,從供貨商選擇到給包工頭發錢,翟都要做主,在公司是“一把手”的風范。
一名與翟振鋒合作過的人士稱,在做蘭亭名苑項目時,翟振鋒對房地產運作還不熟悉,因此引入有經驗的股東。到了南溪苑項目,他認為自己可以獨立開發了。
南溪苑項目一名包工頭說,他承包工程時,一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偉斌,開工時發現,王偉斌每天不干什麼事。王告訴這名老板,公司是他姐姐李淑萍的。
這名老板隨后發現,李淑萍也並不常出現,出現的是翟振鋒,每周末翟都會到工地,平時隔三差五過來處理各種情況。
2010年9月,翟振鋒調離房管局,調到二七區運河新區管委會。此后南溪苑工程隊老板們發現翟振鋒來工地更勤了。兩個月后,翟被“雙開”,從此幾乎每天到工地。
一名爆料人向媒體提供了一段翟振鋒與南溪苑小區承建商討論變更圖紙的視頻。視頻錄制於2011年9月30日,此時翟振鋒剛被雙開。
一通公司股權的變化,也間接地說明了翟家非直系親屬的“傀儡地位”。一通公司成立於2005年,翟妻李淑萍出資1000萬控股50%,河南路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的馬舉出資300萬,控股15%,翟的妹夫馮鬆偉出資700萬,控股35%。
其后,一通公司股東多次變更,馬舉和馮鬆偉先后退出,李淑萍弟弟王偉斌入股,李淑萍的股份始終佔50%。2012年8月,一通公司股東變更為李淑萍和她的兒女翟政宏、翟家慧。所有股份收歸翟家。
翟政宏名下還有兩個公司,河南十方藝術館和龍源信息技術公司。爆料人稱,這兩個公司是翟家用來走賬、洗錢的,蘭亭名苑等多個項目的資金流向這兩個公司。多名和翟家有過合作的人士持這一說法。
曾違規審批謀利?
翟振鋒任二七區計經委主任時,正是企業大規模改制的時期,他被指有違規審批行為
任房管局長之前,翟振鋒曾擔任二七區計經委主任,他被認為那個期間涉嫌違規操作數個集體企業改制項目。
據一名曾與翟振鋒共事多年的二七區公務員介紹,翟振鋒1998年出任二七區計經委主任。這個時期,鄭州市正開展大規模企業改制行動。
二七區1998年改制的一家集體企業長城賓館原書記曹女士認為,翟在長城賓館改制過程中涉嫌違規審批。
長城賓館改制前是集體所有制企業,政府監管方為二七區計經委。
曹女士稱,改制開始后,長城賓館沒有公開招投標,而是由翟振鋒簽字,將鄭州聯大集團董事長楊新安調入賓館成為負責人。
按文件,楊新安需個人出資100萬元給計經委,不過2011年,二七區紀委調查發現,楊新安並沒出這筆款項,而是從長城賓館賬上劃走85萬元加一輛車給了計經委。
2000年,翟曾下批文將工業局一棟大樓無償轉給長城賓館,一年后,該樓所在地拆遷,楊新安以200萬元的低價將這塊地轉給開發商。
對此,1月5日,楊新安稱,當時長城賓館經營困難,所以計經委才給一棟樓支持。
長城賓館的員工認為改制和賣樓是由翟振鋒在幕后操作,不過目前沒更多証據能夠確認。
在另一家集體企業石油化工材料廠的破產問題上,翟振鋒多次“出鏡”。
該廠前廠長張振安說,1998年,楊新安找到他提出要“兼並”該廠,他拒絕了。幾個月后,計經委主任翟振鋒找到他,提出有人要花400萬收購該廠土地。
張振安稱石油化工材料廠的土地估計780萬元,他不願低價賣,但他沒料到,自己某次出差回來,發現已換廠長。在新廠長主持下,該廠迅速執行了破產程序。楊新安的聯大集團以約390萬的價格購買了這塊土地。
曹女士稱,翟振鋒與楊新安之間關系密切,翟幫助楊“搞定”了多家改制企業,並從中牟利。
對此,楊新安否認。他說他在二七區集體企業改制中收購和兼並了多家企業,雖然相關文件都是翟振鋒簽字下發,但都是通過正常程序。他與翟振鋒只是見過面的關系,沒有太多私交。
一名熟悉翟振鋒的人士說,此前,翟振鋒就被舉報和調查。他稱,翟專橫,得罪過許多人。他的妻子李淑萍性格跋扈,去年9月,在拒付趙某工程款后,李告訴趙“盡管去告”。
2011年9月,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翟振鋒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
1月8日,鄭州市委宣傳部公布了“房妹”事件的最新進展,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向專案組指示:“此案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手軟。”
□新京報記者孔璞河南鄭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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