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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16歲以下留守兒童建登記制度

郭少峰鄧琦

2013年01月11日07:2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新京報訊 (記者郭少峰 鄧琦)昨天,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16周歲以下留守兒童登記制度。

  2012年11月16日,5名男性兒童被發現在畢節市七星關區街頭垃圾箱內死亡,引發了公眾對留守兒童的處境的關注。

  建留守兒童營養檔案

  《意見》對留守兒童工作提出“三優先”要求:“優先滿足留守兒童教育設施建設”、“優先改善留守兒童營養狀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交通需求”。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到底就是優先照顧貧困地區的留守兒童有學校寄宿、吃好飯、上下學方便。”

  《意見》提出,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及其他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在農村營養餐和地方營養改善項目中,要建立留守兒童用餐登記台賬和營養狀況檔案﹔留守兒童集中的地區,要合理設置學校或教學點,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就近走讀入學。

  登記父母外出務工情況

  《意見》要求,建立16周歲以下學齡留守兒童登記制度。新學期學生報到時,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全面了解留守兒童學籍變動情況,登記其父母外出務工、監護人變化的情況,並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兒童的能力,將留守兒童心理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劃。

  留守兒童社區服務方面,《意見》要求通過留守兒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聘請社會工作者和公益人士參與開展經常性活動﹔選擇有意願、負責任的家庭,以全托管或半托管形式照料留守兒童。

  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意見》就如何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強”: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強留守兒童安全教育﹔加強家校聯動組織工作。

  ■ 數說

  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發布的調研報告顯示,目前中國有5800萬留守兒童,佔全國人口數的4%。

  而依照教育部公布的數據,2011年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的農村留守兒童共2200.32萬人,在2010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農村留守兒童共2271.51萬人,2009年則為2224.24萬人。

  全國婦聯依照“五普”測算的數據稱,在農村五周歲以下雙親外出留守兒童佔留守兒童總數的40.19%,為23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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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段欣毅、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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