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苯胺泄漏事故·新華調查)五日之謎初解 三大疑問猶存
——山西長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調查
新華網太原1月7日電(記者高風、葉健、梁賽玉)山西長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發生5日后才上報引起公眾強烈質疑。7日,長治市市長張保及肇事方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黨委書記王俊彥初步解釋了“未及時上報”的原因:一是事故發生時企業上報給長治市環保局的苯胺泄露量僅為1至1·5噸,長治市政府接報后認為數量小可由企業和環保局自行處置﹔二是長治市有關方面、天脊集團在5天裡“專心治污”,直到5日11時天脊集團向長治市環保局報告苯胺泄漏高達8.68噸后,長治市政府才在17時書面向省政府報告,省政府立即報告國務院,並向下游的河北、河南省通報。
截至記者發稿時,圍繞著“12·31”仍有三個疑點懸而未解:原本應該封閉的苯胺罐區為何有條“捷徑”直通河流?苯胺外泄量上報的一直都是1至1.5噸,但到第5日企業才“知道”是8.68噸,企業“遲報”之外是否還有謊報?為何山西泄漏的苯胺,而污染河北漳河的卻主要是揮發酚,揮發酚從何而來,是否還有其他污染源?
污染物為何能直排河流?
記者在苯胺泄漏事發地——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苯胺罐區看到,苯胺罐區是一個由一道兩米左右高的圍牆圍起來的封閉區域,進出需要經由一座類似天橋的鐵架,以翻越圍牆。
然而,這座原本應該封閉的區域,卻存在著一個致命的漏洞:苯胺罐區有一根管道分別與雨水處理池和事故池相連,下雨天,通往雨水處理池的閥門打開,罐區的雨水經由地形引導流入管道進入雨水處理池后排入濁漳河﹔不下雨時,這道閥門是關閉的,一旦發生苯胺泄漏,苯胺將會通過管道進入事故池。
然而,調查結果顯示:2012年12月31日7點40分以前,通往雨水處理池的管道閥門竟是鬆開的!這直接導致當日38.68噸苯胺經過排水系統直排濁漳河,盡管天脊集團攔截下了30噸苯胺,還是有8.68噸的苯胺排入河道,造成下游河流水體污染。
山西省政府有關負責人在管道閥門現場指出,企業做了很多排查隱患的工作,但是真正的隱患卻在這兒,沒有排查出來。
那麼,雨水處理池的管道閥門是容易發生意外的最薄弱環節,為何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這個看似最終成為苯胺罐區“阿喀琉斯之踵”的安全盲點,是否恰恰暴露了一些化工企業偷偷排污的隱情?這些問題,都還有待最終調查結論。
遲報之外企業是否還有“謊報”?
盡管仍未明確承認是“遲報”,但7日上午,長治市市長張保承認“未及時向省政府上報有關信息”並作出道歉。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此次“苯胺泄漏”信息報送路線圖是這樣的:12月31日7時40分,天脊方面發現苯胺泄漏,這意味著泄漏發生在7時40分以前﹔12月31日18時,長治市環保局接到天脊集團報告泄露苯胺1至1.5噸,報送市政府后的結論是自行處理﹔1月5日上午,山西省環保廳接到國家環保部的通報,環保廳隨即通知長治方面﹔1月5日11時,天脊集團向長治市環保局報告苯胺泄漏達8.68噸﹔1月5日17時,長治市最終書面向省政府報告,省裡隨即報告給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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