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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察將假劫匪一槍爆頭 二人此前曾有沖突【2】

2012年11月29日09:39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警方:當日已發現疑點並調查

  28日上午,記者從深圳龍崗公安分局証實,李才坤確是龍新派出所一名民警,相關案件發生地點是位於愛南路的偏僻地段。龍崗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証實,搶劫案的確由李才坤一手策劃,但微博風傳的其余內容則與事實有出入。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李才坤是會昌人,1984年出生,2008年考入警隊,在龍崗龍新派出所辦案隊擔任民警。辦案隊專門負責調查案件,身上都有配槍。今年6月30日,李才坤值班完畢,7月1日策劃了“劫案”。對具體案情,該負責人沒有透露。不過他說,假劫匪沒有劫持人質,是被一槍爆頭而死的。案件發生后,因為涉及民警開槍,分局必須對開槍是否合法做出調查,並報給檢察院。當日凌晨,分局、檢察院已經在案件中發現疑點,由市局刑偵支隊立案調查。

  “沒有申報功勞,也沒有劫持人質,微博轉發內容與事實有出入,但可以確定的是,整個案件由李才坤一手策劃。”這位負責人說,該案也追究了領導責任,龍新派出所所長、教導員等領導被免職。

  疑竇:動機“為了立功”似不靠譜

  隨后記者到愛南路走訪,因為事情過去已久,難以找到當時的目擊者。

  對李才坤策劃這起案件的動機,網絡風傳李才坤是“為立功”。但是,誰會願意假扮劫匪?畢竟犯搶劫罪,是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對這個疑問,警方未給出答案。

  有警隊內部人士猜測,李眼見同齡人都升職了,心裡產生了焦慮。一位知情人稱,警隊裡有這樣的一個現實:如果35歲之前不能提拔為副科的話,之后難再有被提拔的機會。不過他又說,民警晉升要通過資歷、筆試、面試三重考核,資歷分佔整個考核的30%,立功分數歸在資歷裡面,所以其實立功加分很少,在晉升中難起重要作用。

  他說,李才坤十分清楚這個制度,不可能為立功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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