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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基本養老保險將轉換 養老金改革應盡早“並軌”【2】

2012年11月29日09:28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職保統籌基金被忽略 該不該轉專家意見不一

根據《征求意見稿》規定,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時,社會統籌這部分錢將不轉移。

對此,人社部表示,第一,統籌基金是國家對職保制度的專門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職保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新農保、城居保制度中沒有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額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如果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單向轉移統籌基金,會導致各項制度資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性質不同,不屬於個人所有。在職保制度內跨地區轉移規定要劃轉12%的統籌基金,是為了適當平衡不同地區之間職保基金的負擔,並不直接體現為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不轉移統籌基金,也不影響其個人權益。

職保統籌基金應不應該轉移?對此,專家有不同的聲音。褚福靈認為整個轉移接續的思想是權益的轉移,權益包括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居民還包括基礎養老金的權益。轉接過程中,因為新農保或城居保基礎養老金的權益是隱形的,並不是現實的積累,是潛在的權益,這部分權益沒法轉移。統籌部分一定意義上講是共有權益,也可以說和個人權益相關,但因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基礎養老金沒法轉,統籌部分如果轉移就不對稱,所以,從權益轉接、便於操作、標准一致三個原則總體衡量,個人賬戶的轉接既能操作,同時也反應了每個人的權益,雙方都隻轉個人賬戶,才是平衡的。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楊立雄認為,“據調查,農民工在城裡參保斷斷續續,多數人無法達到15年的職保參保要求,在轉移時,職保統籌基金被忽略,就相當於他們為城裡人做了貢獻。” 楊立雄認為,《征求意見稿》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制度轉移方案,條件有些苛刻。治標不治本。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院長朱俊生認為,在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時,職保統籌基金的部分也應該考慮進去,這在測算和技術操作上並沒有難點。

不能滿足於“銜接轉換” 養老金改革應邁入“並軌”時代

《廣州日報》評論認為,企業職工、農村居民實行的是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而“吃皇糧”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埋單,退休金若算上各種名目的補貼,部分“吃皇糧”單位職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可以達到90%以上,普通企業職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僅為30%。我國養老“多軌制”的不公平更令人擔憂,人為制造了養老保險的“三六九等”。

《法制日報》評論認為,表面上看,我們隻有三種養老保險制度,但實際上遠不止三種。除了職保、城居保、新農保外,很多地方還存在老農保﹔有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正向企業看齊,而有的還是老模式﹔尤其是公務員養老制度一直單獨運行,脫離於國家養老保險改革,這是輿論不滿、養老不公的主要原因。

評論指出,養老金改革不應止步於跨省轉移、銜接轉換,還需要向公平邁進。而要想實現養老公平,養老金改革必須進入“並軌時代”,即打破養老多軌制,實行統一的養老制度,實現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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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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