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地方已納入規劃
自2010年起,江蘇南通每年將15%的經濟適用房配售給農民工﹔從今年1月起,在廣東的農民工可通過積分制享受保障房﹔從今年3月起,在甘肅的農民工可以申請保障房。
“將農民工住房納入各級政府城鎮住房保障規劃,並將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供應范圍。”韓俊的建議已在有的地方變成現實,農民工漸漸走近了保障房。
將農民工納入保障房體系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但是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指出,這面臨建房資金短缺和用地緊張的難題。對此,韓俊建議綜合運用財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工具,吸引社會資金參與面向農民工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
也有專家認為,解決農民工住房不能全賴保障房。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主張將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開辟多元化的渠道。(潘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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