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1年2月12日,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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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1年2月12日,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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