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罗宇凡)在23日举行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总结会议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名照表示,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工作,本期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大部分量化指标已完成一半甚至更高。
两年来,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人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更加广泛,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权教育培训与研究成效明显,人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
据了解,目前中国已经发布实施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首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已全面得到落实,各项目标均得以实现。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旨在全面系统地制定未来一段时间在人权领域的行动目标和主要行动,包括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量化的指标和实质性措施等,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多个领域。根据联合国网站公布的资料,迄今已有34个国家制定了此类计划。
国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国际人权领域,是否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被视为衡量一国政府是否重视人权的一项重要指标。中国先后发布实施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展示了中国积极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坚强决心,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24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