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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19日09:4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19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收入稳定增长,私人购车数量快速增长。车购税纳税人数量激增,对纳税申报办理便捷程度和纳税服务水平有了更高要求,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遵循减轻办税负担、加强信息管税、优化征管流程的原则,为了解决纳税人关心、基层税务机关关切、社会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全面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车购税征管制度,使得车购税的缴纳工作更加便捷,提高了车购税征管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纳税人对免税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等方面存在一些异议,税务机关在完税证明管理、税源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次办法修订重点完善了免税图册管理、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完税证明管理、税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近年来,税务总局将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贯穿各项政策制定和落实的始终,此次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是转变管理职能、下放管理权限、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措施,对全面完善车购税制度建设、推进车购税征管模式改革、更好服务纳税人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税务总局将进一步优化车购税征管,实现车购税征管与大征管格局的融合。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免税、减税范围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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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宇(实习生)、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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