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称为“广东第一贪”的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因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高达近4亿元之巨,被法院判处死刑。据查实,张新华的前妻和女儿均在国外,是一名“裸官”。一名处级裸官,涉案如此巨大,其疯狂令人警惕。
当然,并非所有裸官都存在问题,只不过裸官确实是滋生腐败的“高危”人群,不可不防。从主观上说,裸官少了家人的牵挂,干事的时候就少了些顾忌,信仰容易出现危机,思想防线也容易被突破;从客观上说,监管制度不健全,给了裸官可乘之机,而不法分子也往往将他们当成突破口。因此,治理裸官刻不容缓,须依靠制度“发力”。
早在2010年,中办、国办就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表申报个人财产、配偶、子女等与“裸官”相关情况。而今年1月,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裸官”等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今后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将不得由裸官担任。
由此可见,中央治理裸官的节奏越来越快,力度越来越大,制度也越来越完善,裸官已然成为“过街老鼠”,再也嚣张不起来了。但是,要让制度落地生根,彻底根治裸官问题,必须要摸清裸官“底数”,为所有裸官“挂号”才行;否则,找不准目标,再好的制度也难发挥作用。中央实施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就是摸清裸官的一种有效途径,并在今年开展了抽查核实工作,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
然而,仅靠自愿报告和抽查核实,并不能彻底破开所有裸官的“马甲”,还必须在两方面严格“挂号”。一是要结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通过细化制度、严厉追责,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为裸官“建档”,并全面核查其真实性。二是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提拔任用、家庭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信息库,严防新的裸官成漏网之鱼。
而“挂号”之后,就使裸官变成了“砧板上的肉”,既方便广大民众监督,也有利于“对症下药”,治理裸官问题,架起带电的制度“高压线”。(网友:新手蜗牛)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