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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整治"群租房"违规 限期不整改被"零容忍"

张林

2014年10月31日15:50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州整治"群租房"违规 限期不整改被"零容忍"

  天河区沙河顶新二街人均不够5平米的群租房 羊城晚报记者 林桂炎 摄

  记者张林、通讯员来穗宣报道:10月至11月,广州“群租房”进入集中整治阶段。24日,天河区召开了“群租房”集中整治工作现场会,透露目前该区共有“群租房”817套。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限期不整改存在隐患的“群租房”采取“零容忍”态度,目前已行政拘留23人。

  限期不整改被“零容忍”

  天河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志坚说,目前天河区共有“群租房”817套,已成功整改461套,行动中行政拘留23人,罚款20900元。而天河区沙河镇由于大量服装批发市场的发展,仅该街“群租房”就达到270套,占到天河区总数的近1/3。

  “对限期不整改存在严重隐患的‘群租房’,要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进行集中整治,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该拆除的拆除。”张志坚说。

  人均居住面积需5平米以上

  24日,沙河街道对违规“群租房”进行了现场执法。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沙河顶新二街2号一租户内,在近60平方米的屋内,“多的时候住十五六个人。”租户邓先生坦言。

  “我们严格按照每人5平方米的居住面积计算,超过部分的床位要依法拆除。”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逯万兵透露,目前沙河街道270套“群租房”已有140家完成了整改,“对于通知整改后不配合的房东,进不了房、找不到人的,我们只好联合派出所,目前派出所行政拘留了19人。”

  他同时表示,年底前沙河街将完成对“群租房”的全面整改,“为防止群租房整改后的死灰复燃,我们还将一个礼拜检查一次。”

  链接

  哪些“群租房”须整治?

  ●按独立居住空间(不含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

  ●将住房分割、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出租屋;

  ●将原始设计为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出租屋;

  ●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时租日租出租屋;

  ●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3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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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娅文(实习)、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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