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教授 丁元竹
一、实现公平正义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国必须建设法治社会。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议题,把法治提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国理政的新开拓,必将对全面深化改革产生重大影响。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会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坚持公平正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三个方面对实现公平正义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公平正义来推进社会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道出了公平正义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也道出了历史发展的逻辑内涵。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其著作《正义理念》中描述的,近代受到支持和拥护的每一个关于社会正义的规范理论,都要求在某些事物上实现平等,其中特别体现在平等的自由、平等的收入或平等对待每个人的权利或效用。公平正义是近代历史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任何发展改革都难以绕过它,在社会领域,它特别体现在收入差距和社会公正,必须谨慎对待,认真处理,因为,“不平等和社会反抗之间的联系却是十分紧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回顾历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过去几个世纪的历史发展表明,社会差距和社会不平等在加剧,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思潮应运而生,社会主义在许多国家得到实践。我们看到,几个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遵循一个基本原则,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应该主要由那些创造财富的人分享。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阶层收入的增加与生产力增长之间的差距拉大是不可避免的。在技术进步加速并在经济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前提下,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劳动力的实际工资必然会减少。这种减少反过来又反映出长期的失业问题、全球化、制造业工作机会向低工资的服务业工作转移等。私有制本身会造成不平等和收入差距扩大,卢梭在其《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说到,“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那些经济已经十分成熟、市场化程度非常高、政府公共福利制度非常完善的国家,收入分类和社会收入差距拉大依然存在,且趋势还在不断扩大。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民族的伟大使命。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全面深化改革,一是要从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分配体制。设计收入分配体制,既要超越既得利益,又要考虑既得利益,既要考虑中国现实实践,又要考虑人类社会近二百年来的历史和挑战,这的确需要大智慧。二是大胆探索。公平正义常常会牵扯对社会发展历程的基本评价,对于思想史的基本判断,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思想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知识储备,在认识方法上需要有博大的包容性和历史的纵深性。三是要深入研究贫富差距和分配体制问题,必然会碰到诸如所有制、市场机制、社会保障、政府职能以及社会参与等问题,需要战术和技术上的社会创新。
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必须探索如何使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并驾齐驱。当代美国经济学家加德·伯恩斯坦对当前美国经济中的不公平现象,诸如医疗卫生私有化、贫富差距扩大、失业率不断攀升等,进行了大胆地批评,认为,保护美国人民的私人权力一直是美国价值的核心,但是由于过分强调个人主义,人们被推到了相互孤立的境地,尽管经济持续发展,过分强调个人主义政治和社会哲学正在伤害着美国,危及国家的未来,危及后代的发展。只有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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