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两起高校教授“骚扰”女生被处置的事件引发网络热议。一是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骚扰”女生而被取消教学资格,二是厦门大学博导“诱奸”女生被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两所高校对当事人的处理可以说较为及时,处理结果也得到了网友的支持。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因为作风问题禁止教师的教学资格,是不是稍微有点过了?毕竟,这些女学生在对待老师的骚扰时,或因有求于老师,也有态度含糊甚至默许的嫌疑。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再类比一下另一个热点话题——广电总局“封杀”有吸毒、嫖娼劣行的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这两类事性质不完全相同:教授是道德不洁,明星吸毒嫖娼则既道德不洁又触犯法律。学校和广电总局虽无权处理刑事违法问题,但却能在职权范围内让有劣迹的教师和明星付出同样的代价:结束他们的职业生命。
职业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先是解决生计,再进一步则是实现人生价值。职业对一个社会来说,不仅是社会分工协作的区别,例如警察、医生、快递员、教师等不同职业划分,还是构筑社会价值体系的一部分。三百六十行,每个行业都有价值信念,比如归还乘客遗失物的出租车司机,拾金不昧的餐厅服务员,寻找失主的重庆棒棒……这些价值信念,构成了不同职业的门槛,要跨进行业大门,就要信守这个行业的价值信念——这就是职业道德门槛。
这一门槛存在的必要性毋庸置疑,有些事情达不到违法犯禁的程度,就需要发挥道德的约束作用。重点不是讨论道德约束的门槛有没有,而是要关注于高不高、有没有效果。门槛高了,超出一般人的道德自律,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自然流于形式;门槛低了,进入行业者将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起不到门槛应有的作用。
就拿这几起热点事件来说,让男教师别去性骚扰女学生,这个门槛要求很高么?让明星拒绝吸毒、拒绝嫖娼,这个门槛要求很高么?实在不高。正是因为在这些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行业,职业道德门槛过低,近年来类似的失德、违法事件才会屡屡发生,一些人和事件成为撕裂社会、助长社会道德滑坡的公害。这种势头必须得到遏制了!
教师一站上讲台,就是要传道授业解惑。在学生面前,教师社会阅历多,人生经验丰富,引发学生崇拜是正常现象,教师就是要把这种职业优势用在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上,用在引导学生习得本领更好地走向社会上,而不是利用这个职业赋予的光环去干苟且勾当,否则就违背了教书育人的宗旨。明星也一样,一站在聚光灯下,就能用言行给观众和粉丝带去影响,这种影响力在网络时代是如此之大,以致不少粉丝会失去理智盲目追随。所以“明星”这一职业的道德门槛也不能无限度降低。
当然,既然是道德门槛,就有一个尺度问题,每个人的道德水准参差不齐,难以达成统一标准。从操作上看,至少应设定最低标准(即只要从事这个职业,就应该达到的道德高度),并将其设定为禁止性条款,例如教师不能对学生性骚扰、医生不能对病人吃拿卡要、记者不能对报道对象讹诈欺骗,这就是各个职业的最低道德门槛,不能比这个更低了。
在两起教授“骚扰”女学生被处置事件发生前夕,恰逢教育部对外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教师的行为作出规范。《意见》规定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得索要或收取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内容,被网民概括称为“红七条”,并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这样的反响,应该是在预料之中。
职业道德门槛要立起来守得住,不仅要依靠网民的关注和监督,还需要每个人关注自己的脚下,深问自己的职业:我入了这一行,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这个问题想明白了,就不会被门槛绊倒,痛摔一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