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

国家信访局:县级以上信访机构收初信初访应15日内处理

2014年10月15日16:32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潘婧瑶)国家信访局今日就出台《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范小毛表示,出台该《办法》的目的,主要是突出“为民”和“依法”,其中“为民”即强调首办责任,着力推动第一时间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该《办法》将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一条界定了“初信初访”的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网上投诉、电话、走访等形式,首次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处理的活动。今年4月24日,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全面实行逐级走访制度。范小毛指出,此次要求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是对此前“逐级走访”办法的呼应,通过提高初信初访工作效率,促进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以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办法》强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实行首办负责制,并进一步明确了有权处理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办法》第六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应在15日内区分情况进行处理;第七条要求,有权处理机关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信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办法》还从严格流程、加强督办、科学考核三个方面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责任。

    此外,《办法》也要求,有权处理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都要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纳入考核范围,特别强调了要通过群众评价和监督以推动初信初访工作。《办法》第九条要求,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的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过程、处理结果,应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予以公开。范小毛介绍说,2014年1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开展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今年年底,该系统将建成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国网上信访信息新平台,形成“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制,更好地连通有权处理机关,扩大群众参与度,形成倒逼效应。

分享到:
(责编:潘婧瑶、肖红)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