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4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饮水思源,当思不易。我们在享受今天的幸福生活之时,不忘缅怀先烈,铭记光荣历史,是我们心灵永远的纪念。
今天我们登出长眠山东的四位烈士,表达我们无限的追思。
陈全祯烈士
陈全祯,男,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1902年5月出生。
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乡苏维埃主席。1934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军5军团12师27团2营4连司务长,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115师685团2营4连特务长、115师东进纵队供给部会计股长、115师教导2旅4团供给处副处长、115师教导5旅13团供给处主任、滨海军区警备11旅22团供给处主任等职。
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曾任新四军后勤部保管科科长、华东军区军械部第3总库主任、山东军区供给部军实科科长、山东军区后勤部马政科科长等职。1953年转业地方,任济南市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
1957年9月21日病逝,时年55岁。1961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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