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剑治公害
治乱需重典,沉疴需猛药。
今年2月,省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请省纪委监察厅对‘人情风’这一‘大公害’、这一人民群众盼望整治的‘社会病’加大整治力度。”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则强调:“强力推进,务改陋习。从党员、干部带头抓起。”
省纪委认为,要根除人情风,除了在全社会倡导节俭之风外,首先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以党风的改变带动民风的转变。
经省纪委广泛调研,今年5月,《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出台。《办法》对党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范围、情形等作出规定,细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检查处理办法。《办法》因一些规定非常严格而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认为它是“湖北史上最严婚丧喜庆廉政新规”,是省纪委“重典治乱”、“猛药治沉疴”、整治人情风的强大武器。
3个多月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把握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7月8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查处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通过每月上报查处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针对8月份高校录取工作的时间节点,省纪委办公厅又制发了《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8月8日至 11日,省纪委联合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对部分市州和省直单位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进行了第一轮明察暗访。暗访组对70多家酒店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举办“升学宴”等大操大办问题119件。
5月至7月,全省共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68个,处理人数2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3人,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56人。6月4日、8月18日,省纪委连续两次通报了查处的26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并通过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湖北日报等公开曝光。
有严亦有爱
各级党委、纪委在严格执行《办法》的同时,也讲同志的温情,也有组织的关爱。“收到一位副厅级领导的短信,我很惊喜!”省纪委一位青年干部说,他与妻子举行婚礼,按规定提前报告部门领导后,婚礼那天只宴请了亲戚们,没有领导和同事到场。当天,他意外地接到领导发来的温馨短信,代表同事们真诚地祝福自己和新婚妻子幸福美满,百年好合!“谁说纪委只会查办案件、不会关心人?今天,市纪委书记亲自为年轻人的集体婚礼致辞!”今年5月,一场简朴的中式集体婚礼在随州市文化公园举行,12对新人在家长、亲戚的见证下喜结连理。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陈正祥到场致辞,表示真诚的祝贺。
由于各级强力整治人情风、倡导勤俭节约办事,阵阵廉洁清风在荆楚大地吹拂。
在省发改委,生了小孩的机关“80后”干部陈俊涛、黄修真、周愚、吴飞鹏等都不办酒席,同事间都是发短信、微信祝贺。正在援藏的省发改委监察室副主任朱华平闻听岳母去世的消息,悄悄赶回武汉,没有惊动一个同学、同事和朋友,安静地送完岳母最后一程后,立刻赶往西藏。
在仙桃市国税局张沟分局,近20名干部职工收到了一笔意想不到的退款——这是一位同事退还去年底乔迁宴的“人情钱”。
破除人情风,倡导新文明,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有各级党委的真抓真管,有各级纪委的执纪监督,人情必将回归纯洁,人际必将恢复真情,社会必将形成新风。
专家点评
王祝福(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
人情风把正常的人际交往功利化,把普遍的社会习俗恶俗化,使腐败变得堂而皇之,使贪官变得心安理得。
袁北星(省社科院研究员):
当前人情风蔓延到了窗口服务行业、执法监管部门,滋生出拿公权讨面子、徇私情、作交易等腐败问题。
李中和(武汉大学教授):“情大于法”是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唯有摧毁人情风,才能建成法治社会。
秦尊文(省社科院副院长):
社会需要形成一个好的风气,把扭曲的东西再扭回来。
桂汉良(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省纪委出台湖北史上最严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廉政新规,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从严要求,体现了“动真碰硬”。
叶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公务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要杜绝参与人情风,决不能把婚丧喜庆活动作为权力寻租的平台。
友情提示
《办法》禁止全省各级党组织中的党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办本人或亲属的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坚持节俭办事。
二、严格控制在亲戚范围内。这意味着不得邀请领导、同事参加,不得邀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
三、禁收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四、禁用公款和在本单位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禁用公务用车。
五、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
六、在职党员干部不得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得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七、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须履行报告制度。
(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鄂纪风 鄂纪宣 实习生 江松育 楼瑾莹 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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