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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开始联合打击四类“医闹”行为 滞留强占病房位列第一

2014年08月28日08: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九部门开始联合打击四类“医闹”行为 滞留强占病房位列第一

  病人滞留占床已成为很多医院的棘手难题

   九部门近日开始联合打击四类“医闹”行为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

   20家医院上报48件强占病房案例

   急救中心送到急诊的病人无床位救治,拖延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病人却长期滞留医院。没钱、没证件、家属失联,本该预留出一定床位用于救治紧急情况的急诊病房近年来反而成了一些特殊人群的“养老院”、“收容所”。

   为解决各医院床位滞留率普遍较高的问题,近日,首都综治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召开涉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部署会,会议明确,对于在医院发生的各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果断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打击处理。

   会议提出将“滞留医院强占病房”、“扰乱医疗秩序”、“扬言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伤医”等4类涉医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其中滞留医院强占病房被列在第一位。

   “涉医问题中,最头疼、最旷日持久难以解决的就是床位滞留问题。”据一位多年从事医疗纠纷综合事务管理的业内人士介绍,北京市各大医院急救、门诊床位被滞留人员抢占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十分严重。

  在此次九部门召开的专项治理部署会上,按照要求,全市有20余家三级医院陆续报出了滞留医院抢占病房类事件48件,“实际上,这只是冰山的一小角而已。”在这48件中,滞留时间最短的也已超过半年,最长的已有六七年甚至更长。

  对此,记者近日对多家三甲医院进行了走访,发现这类滞留病例大部分为“老慢衰”患者,且家属多半存在失联现象,特别是一些外地患者的家属,最长的已有几年没有出现。而从病情上看,多数属于急救后恢复阶段,需要居家照料或另寻具有医护条件的机构进行照料,然而由于子女失联、身份确认困难、社会救助机构短缺等情况,如何妥善安置此类病例,成了医院“咽”不下又“吐”不出的难题。

  马上就访

  急诊内科11张床位 7张被滞留病例占据

  中午12点半,本该是忙碌了一上午的医护人员抽空吃口午饭的时间,然而对于护士长小韩而言,她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没有完成,那就是给躺在医院急诊大厅一角的于奶奶买饭、喂饭。由于家属长期失联,80多岁的于奶奶已经在医院滞留了大半年。

  走出人声鼎沸的急诊输液室,小韩必须穿过一段狭窄的医院走廊,走廊两侧躺满了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加上三三两两的家属,她必须侧身才能穿行其中。按照相关规定,为保证需要急救患者能够尽快得到救治,医院急诊走廊不得被人员、杂物占据。然而实际上,由于医院床位紧张,尽管卫生间、楼梯口、窗户下都住满了患者,仍然无法满足随时可能到来的就诊需要。

  在急诊输液室中,一位92岁高龄的老人刚刚被急救车送来医院,尽管情况危急,却由于实在没有床位,医护人员只能为她找到一张座椅坐着输液。而在她周围,一些并没有打着吊瓶输液,床边却堆满了脸盆、衣物、行李箱等生活用品的病人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多数占据着印有医院字样的床位,实际上却并不需要接受急诊治疗。

  “包括输液室、留观室在内,医院尽最大可能给急诊安排了四十来张床,然而实际上超过三分之一的床位都一直被滞留人员占据。”在小韩工作的急诊留观室,内科11张床位中,甚至有7张都被因各种原因长期滞留不走的患者占据,这些患者有的由家属雇护工照料,有的则因家属长期失联而需要医护人员进行照料。“除了占了床位,买饭、喂饭、请护工的工作有时也都由医护人员承担。”

  个案

  滞留医院六年 “比住养老院便宜”

  六年前因急性脑梗被送至医院抢救的冯爷爷之后虽然恢复了行走和部分语言能力,但由于儿女工作忙碌无人照料,他在医院急诊的病床上一住就是六年多。“冯爷爷有保险,每个月病床费加上药费3000多块,外面养老院的全护病房要七八千甚至上万,在医院住要便宜得多。”照料他的护工赵女士介绍,自己24小时照顾冯爷爷,每月也只能在缴费的日子见到冯爷爷的儿女,工资都是直接划拨到账。

  为了劝说家属尽快接冯爷爷回家,医院工作人员曾多次联系他的儿女,然而得到的答复却令人十分心寒。“家属说,人一天没有恢复到病前的样子,就拒绝接走。称脑梗容易复发,住在医院免得家属折腾了。”冯爷爷的主治医师无奈地说。

  八旬老人送至街道

  又被街道再次送回

  “我想回家。”已经居住在医院大半年的于奶奶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告诉记者。半年前,于奶奶急性发病被邻居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尽管性命无忧,但丧失了行动及大部分的语言能力。由于于奶奶的儿子已失联一年多,手机一直关机,加上本人始终希望出院,医院联系了于奶奶户口所在街道,希望能够为其进行担保,寻找此后的照料养老机构。

  “上午10点多送到了街道,晚上10点多街道又把人送了回来。”据于奶奶的主治医师介绍,由于街道也无法联系上于奶奶的子女,在把人送回医院后,街道与医院协商每日出资160元,由街道为于奶奶雇护工进行护理。“尽管能够明白这种情况的难处,但医院毕竟不是养老机构,不仅影响其他患者的救治,老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容易再次感染患病。”

  原因

  No.1不差钱:给钱但拒不接走

  主要特征:儿女经济条件好,按月向医院缴纳相关费用,但工作忙碌无人可将老人接到家中进行照料。老人没有恢复到病前独立生活的状态,就要求持续接受治疗。但实际上,由于心脑血管等疾病的特殊性,很可能老人很难再恢复到独立生活的状态。

  No.2不交钱,家属失联

  主要特征:患者长期不缴纳任何费用,家属信息登记缺失或登记虚假信息,手机长期关机,无法联络家属,属于失联状态,不乏一些外地患者,给寻找家属带来较大难度。

  No.3社会矛盾滞留医院寻求解决

  此类情况多数由于在意外事故或社会矛盾中出现受伤等情况,由于车祸、强拆、对政策不满要求上访而无果,责任不清、无人支付治疗款项,在事件得到解决之前,患者拒绝离开医院。

  No.4医疗纠纷对裁决不满拒绝离开医院

  据了解,此类患者多数在前期医院治疗中对医院采取的措施提出不满,经过调解或法院判决,仍然对最终裁决不满,拒绝离开医院。其中也不乏患者本人希望能够离开医院,但家属由于种种原因拒不接走。

  解决

  医院呼吁尽快设立 统一的协调机制

  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工作任务最为繁忙的急诊科室,急救车送来情况危急的患者却无能力救治,成为不少医院管理者及一线医护人员心中的痛。然而,尽管多次向相关部门提出希望得到帮助,但由于各部门协调机制不同等一系列原因,滞留情况多年来未曾得到“根治”。

  据介绍,医院为“送走”滞留人员曾做过不少努力,然而成功率却极低。一些因心脑血管疾病治疗后出现后遗症的老人,回家后往往也需要长期输液治疗,应在辖区内的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搭建对应接口。而尽管目前各大医院都陆续与辖区内的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成立了“医联体”,对于这类人员的问题,仍然没有建立有效的疏通渠道。

  “三级医院没有权利提出强制要求,让二级医院、社区医院必须接纳这类患者,同时目前针对这类滞留人员具有康复性功能的场所仍然比较缺乏。对于这种‘烫手山芋’,谁承担谁都要负起很大的责任。”

  据介绍,尽管专项整治行动时有组织,但关于滞留人员清理问题的责任分工,却始终相对比较模糊。作为医院,往往只能通过诊治,判断认定患者是否具有能够出院的条件。但对于寻找家属、要求家属负担赡养责任、清理流浪者等行为,医院则无能为力。

  同时,对于家属失联、长期欠费的患者,需要街道对其身份进行证实,医院也在呼唤民政部门能够为其养老提供一定的帮助。“即使入住养老院,在子女失联的情况下,仍需民政部门或街道进行担保,但现在很少有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本版文并摄/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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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婧瑶、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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