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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宁海出台村干部权力清单 小微权力有“边界”

2014年08月19日11:27    来源:浙江在线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浙宁海出台村干部权力清单 小微权力有“边界”

  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最近,宁海梳理出台《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首次有了明确的“边界”,按照“路标规则”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去年村级组织换届,七八成信访件反映的是村里的党群干群关系,尤其集中在小额工程建设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两大方面。”宁海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光县级财政到村的强农惠农基金,每年就有4亿至5亿元,但村级组织权力事项不够明确,“人情账”、“糊涂账”仍然存在。

  对此,宁海将各条口涉及村级权力的条文进行整理,浓缩成简单易懂的36条“权力清单”,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及村级财务管理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进行了固化,并对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及村民需要村干部出具证明或加盖印章等17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进行了明确。

  “对于村民来说,村里的一包烟、一卷纸,最好都能在眼皮底下运行。”当了19年村干部,力洋镇平岩村支部书记张贤安很清楚,自家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平岩村成了该县首个村干部权力边界认定试点村,“36条权力清单”上墙接受村民监督“挑刺”。

  在力洋镇,曾有10来个村干部在一年间因违规征地被免职,党群关系一度紧张。张贤安说,可在“权力清单”中仅宅基地审批一项,就有提交证明资料、联席会议及代表会议通过、7天公示等9个环节,“就像交通规则一样指明了方向,村干部的权力被约束在一定的操作空间里,不能再走囿于‘人情’、谋取私利的老路、歪路。”

  为保证“权力清单”切实落地,宁海还专门研究制订了相关制度,对村干部违反党的组织工作纪律、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移风易俗等56项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小微权力的“清单”也将在该县逐步推开。(记者 陈云松 周武军)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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