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十类行政权力纳入“清单”--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首页
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

 围绕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 

山东 十类行政权力纳入“清单”

确定时间表:69家省级部门单位清单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明年第一季度公布

2014年08月04日04:0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字号

  部门红头文件确定事项

  不得纳入“清单”

  全面梳理,严格认定,对部门红头文件确定的权力事项、内部管理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

  “清单”要向社会公开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予公开的外,保留的行政权力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基本信息

  

  本报济南8月3日电 (记者徐锦庚)从8月1日起,山东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围绕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10类行政权力被纳入清单范围,69家省级部门及单位将按照时间表率先推进。

  8月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电视会议部署推进这项工作,并出台《关于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据山东省编办主任刘星泰介绍,省政府《通知》把行政权力界定为:由行政机关或单位实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涉权力。“涉及宏观管理的事项,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此次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

  山东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包括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部曲”。清权,就是全面梳理职权,切实摸清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底数,严格认定标准,对部门红头文件确定的权力事项、内部管理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减权,就是按照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减政放权;优权,就是规范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府履职标准化,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制权,就是经过审核保留的行政权力,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要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不可为,行使职权受监督。”刘星泰说。

  纳入清单范围的,包括10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其他行政权力,是指前9类不能涵盖的行政权力,如年检、备案、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刘星泰解释。

  据了解,山东省级纳入清单范围的部门、单位共69家,分部门自查、集中审核、公布运行三个阶段进行,从8月份开始,到年底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机构纳入清理范围的具体部门、单位,由各级按照规定自行确定,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2015年第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目前,潍坊、青岛已经启动,枣庄、东营、烟台也做好了相关准备。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说,“对于释放改革红利、加快山东经济转型升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04日 11 版)

联系本文记者

徐锦庚
[留言][博客][微博]
(责编:袁勃、王吉全)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
  • 推荐
  •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时政要闻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重要理论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呼叫中心 | ENGLISH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15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15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