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前夕,河北省纪委针对所有党员干部发布“10条禁令”,不仅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也要求普通党员干部遵守相关禁令。
“禁令”严禁曾经盛行的多种“公款挥霍浪费”行为: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等。
“禁令”还严禁公款挥霍,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使用公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等。
为发挥群众监督违纪的“耳目”作用,河北省纪委畅通了电话、报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渠道。河北省纪委称,对制止公款送月饼等行为工作不力,致使地区或部门奢靡之风未有效治理的,将严肃追究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记者齐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