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无偿献血制度。那么,犯罪嫌疑人赚取的“营养费”是否合规?当地血站对有关政策的执行又是否到位呢?
不同于我们平常献的用于临床的全血,涉案血站的经营内容是:采集原料血浆。近十年来,随着我国血液制品生产量的逐步增加,各地相继设置了大量的单采血浆站,保证血液制品生产用的原料。记者昨天致电涉案血站,工作人员明确表示,400CC血浆,给200块钱营养费。
记者:献浆的话我能拿多少钱?
工作人员:200,400毫升,600克,总的说就是。
记者:那我再献得多的话是不是就更多啊?
工作人员:我们这个国家规定的每15天就可以献一次,每采一次都给你200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单位可给予献血者适当补贴。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样二、三百块的营养费并不违规。另据卫生部《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规定,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严禁频繁采集血浆。也就是说,根据这一案件中的现有公开信息,血站的采血量、采血频次可能并不违规。但据前述那位当地人介绍,当地很多去涉案血站献血的人有的是今天去了、明天还是可以去,而且血站每次都会给钱。她还听说,血站的护士如果完成任务可以加工资。专家表示,尽管采血浆时会将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回输给献血浆本人,但是献血浆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如果献的过于频繁,肯定会影响健康,也会影响血浆质量。对此,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人利用国家的献血补贴政策,胁迫他人特别是未成年献血,必须严加处罚。
郑雪倩:这种情况是要严打,发现一例以后确实要严肃处罚。另外,血站应该严加管理,对于每个献血人员应该有一个初步的审查,是不是未成年,是不是基于自己自愿。
郑雪倩还表示,如果血站所处公司的管理机制因为鼓励增加献血的数量,造成工作人员唯利是图,对于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刻意诱导,就必须加以调整,外部的监管核查也应更加有力。(记者庄胜春 实习记者孔晶晶 李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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