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4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职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截至7月25日,宁波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部完成。
此次机构调整坚持机构、行政编制和室(厅)领导职数不增加的原则,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整合了6个机构,将办公厅和监察综合室整合,设立办公厅;将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重组了2个机构,在干部管理室的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的基础上组建宣传部。新设了5个机构,设立第三、四、五、六纪检监察室,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同时,将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委局内设机构,机构职级不变,原有编制、职数不变;信访室不再加挂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机构数量和人员力量上都实现了向监督执纪的倾斜,分别占到内设机构总数的68.8%和内设机构人员总数的69.9%。并对各部门的职责作了相应调整,职能上都有所拓展,综合协调职能得到了强化,监督执纪能力显著增强。
优化机构配置,进一步理顺职能。一是只设立办公厅,将原来的市纪委办公厅和监察综合室合并办公予以撤销,促使职能更加明确。二是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原来的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效能室等工作职责,主要是履行对开展各类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各类规定和调查处理问责情形的综合协调职能,同时履行市政府纠风办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等,从而优化职能配置,减少职责交叉,促使运行更加高效。三是在原干部室基础上组建市纪委组织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原宣教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工作,强化宣传教育职能。
聚焦反腐主业,进一步回归主业。在第一、二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设第三、四、五、六纪检监察室,主要是负责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作风建设方面规定的执行情况,承办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理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况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一些一般性的案件初核和调查工作等,促使更多力量向“办案前线”倾斜。
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新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党纪法规情况,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监督检查纪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履行与市直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和督促等职责,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