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这是全面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动员令”。《意见》确定了标准、明晰了内容、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都应积极响应、抓紧行动、细化落实。
诚信是道德之基、立身之本。加强诚信建设不仅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各地也持续开展多样化的诚信创建活动,诚信建设风生水起。然而,我国诚信建设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的矛盾仍很突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等不法现象屡禁不止。解决这些问题,唯有将道德的伦理规范与制度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筑起诚信的“防护堤”,以制度之力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是制度保障,推动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为人民群众、企业行业、政府部门确立相应的行为规范。比如,建立诚信“红名单”、“黑名单”发布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抓紧在关键领域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让守信者得激励,失信者遭惩戒;不断健全社会征信系统,让信用成为人们的必备标签……通过一系列“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刚性约束,建立起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
诚信建设制度化,还要注重规范化和长效化。对已经建立起来的相关制度,既要执行有力,又要落实规范,各地各部门应统一标准、联合行动,让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对尚在酝酿之中的体制机制,亦要目光长远,注意与现有制度相衔接,建立长效机制,让制度之力发挥出“1+1>2”的作用,进而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网络。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义重大、任务紧迫。以诚信约束市场,可强化经济竞争力;以诚信匡扶人心,可增进社会凝聚力;以诚信铸就责任,可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各界应群策群力、切实践行,共同筑起“诚信堤坝”、构建“诚信中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经济日报评论员)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