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国务院今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并举行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回答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关于特大城市落户政策”的问题时表示,北京、上海一些特大城市将继续采取综合措施,引导人口有“出”有“进”,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出去、把一些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适当地进行调整和疏散,同时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黄明介绍称,从户籍管理上就要先严格户口的迁移政策,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据每个城市的情况来决定。调整、改进现行的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解决落户问题。与此同时,特大城市要科学定位、加快转型升级、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导人口有出有进,努力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
《意见》对大中小城市、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作了明确的解释,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黄明进一步解释称,对建制镇和小城市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户。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这次《意见》是明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特大城市的实际作出的政策安排。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