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市政府工作的总则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在《规则》中,除了再次明晰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政府职能、政府决策、政务公开等事项,还在作风建设、廉政纪律方面对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严格规定。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
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资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各委(办)局主任、局长组成。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并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资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副市长、资政、市长助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副市长、资政、市长助理对分管工作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长出国访问或脱产学习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代行市长职责。
市政府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严格市场监管,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在政务公开方面,规定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群众广泛知晓的行政事项及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规定需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同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公开。
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
在政务活动方面,《规则》规定,市政府领导参加各种政务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政府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论坛等。
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区(市)县负责同志严禁到高速公路路口或辖区边界迎送。
在出访活动规范方面,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涉及对外经济贸易、投资与项目洽谈、国际友城交流等重大活动,人数较多、天数较长的,根据任务需专项报告、从严审批。
市政府领导出访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根据“谁分管、谁出席”和“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结对互助、统筹协调”的原则参加相关会议、对外接待等政务活动。副市长、资政在部分政务活动中互为结对,互为结对的领导,其中一位外出期间,由另一位代行部分政务活动职责。互为结对的领导同时外出时,由秘书长负责协调。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间
除统一安排外不公开出版著作
按照《规则》规定,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政府和部门的送礼和宴请,严格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带头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除市政府统一安排外,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不为出版物作序。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市长与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一般不同时外出。副市长、资政、秘书长离蓉外出,应事先报告市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并按规定报备。市长、副市长、资政、秘书长外出活动的安排应告知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出访、出差或休假应向相关副市长和秘书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