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今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化学品罐区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化学品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在化学品罐区的事故,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并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近年来,我国化学品罐区多次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化学品罐区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日常运行、特殊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安全设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内特殊作业管理,加强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管理,强化化学品罐区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化学品罐区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化学品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通知着力强化罐区安全生产的技术防控措施和人员操作规程,增强针对性。例如明确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严禁以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严禁对未经清洗置换的储罐进行动火作业;加强储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确保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储罐区进行设计复核,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完善设备设施。可燃液体储罐要按单罐单堤的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通知指出,7月至12月全国要集中开展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各有关企业和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的七项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逐项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结合年度大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