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 7月9日,教育部于其官网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其中,针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现象,《办法》规定:
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出台违反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项目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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