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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停发放集成播控牌照 现有牌照企业将受益

2014年07月05日04:38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电总局停发放集成播控牌照 现有牌照企业将受益

  不久前广电总局“净网行动”,下发了立即关停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函。昨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再次强调了“整改函”,并表示未来集成播控牌照将不再发放,内容服务牌照允许省级广电机构正常申请。

  不再发放集成播控牌照

  昨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在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论坛上重申了前段时间总局发出的“关闭函”,并表示,发展互联网电视首先大家要对它的性质和定位有清醒的认识,互联网电视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必须遵守广播电视管理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罗建辉特别强调,设备生产企业、互联网站不得设立集成平台和内容平台,互联网电视中的内容服务,只能接受合法的内容,只有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机构,才能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根据总局意见,集成牌照将不再发放,内容服务牌照允许省级广电机构正常申请”。

  据了解,目前广电总局已发放了7张集成播控和14张内容服务牌照,其中七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分别是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芒果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中央人民电台。14张内容服务牌照除了上述7家集成牌照机构已经申请,还包括单纯的内容服务牌照商7家,分别是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城市联合电视台CUTV、北京台、云南台、山东台、湖北台、江苏台。

  国家广电总局于2009年8月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厂商如果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就是说,终端厂商要发展互联网电视产品,不能直接连接公共互联网,都要与牌照商合作,才能获得进入互联网电视的“入场券”。

  牌照方加紧抢规模

  6月中旬,广电总局掀起“净网行动”,针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下发了立即关停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函,要求关闭互联网盒子视频客户端。其中华数传媒的“天猫魔盒”和百视通的“小红酷盒”被“点名”。随后华数发表声明称,积极梳理整改,通过强制通知下线及终端升级限制用户自行下载第三方应用商店。天猫也表示,“天猫魔盒”已进行自查,及时关闭相关客户端的下载通道。

  对于这一场“净网行动”,业内普遍认为,拥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7家企业将成为重要受益者,因为作为OTT产业的核心,未来无论是盒子、互联网电视厂商还是视频网站等内容提供商,想要进军盒子市场就必须依附这7家牌照方。

  昨日,有业内人士称,集成播控牌照的停止发放对行业本身来讲影响不大,因为7家牌照方已经够用,这个政策主要对牌照方自身有利。“此前互联网内容的肆意传播让牌照方感觉“靠边站”,但“净网行动”之后,各大牌照方重拾信心,目前他们关注的焦点还没有在牌照费用的增加上,而是在加紧与更多商家谈合作,抢占市场规模”。

  上述人士称,有了规模,分成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广电总局已经加大了对内容管控的注意力,未来对牌照方也会提高要求,如果牌照方的监管任务完成不好,不排除被取消的可能,所以抢占市场规模也可为其增加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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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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