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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38个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8】

2014年06月25日19:22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宗教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5月至7月,审计署对宗教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服务中心、宗教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29个项目预算未细化支出内容,也未明确测算依据。

  2.2012年底,局本级在地方宗教工作部门未提交申请的情况下,向其拨付工作补助850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课题及政策研究经费等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383万元。

  4.2012年,局本级超标准支出会议费81万元。

  5.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局本级有8次公务接待用餐超标准或超批准人数,餐费合计3万元。

  6.2012年,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实际执行中超预算采购2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对人为调节预算执行率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项目实施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将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的38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严格审批会议和公务接待。具体整改结果由宗教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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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豫京(实习生)、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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