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0日电 审计署网站今日全文公布了《中国烟草总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至2013年4月,所属湖南中烟、红塔烟草等6家企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非公益单位捐赠23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中国烟草总公司2012 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烟草总公司总部及所属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上海烟草、云南中烟、湖南中烟、广东中烟和红塔烟草)等7 个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烟草总公司能够较好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较为规范,2012 年度财务报表总体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也发现,该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中发现中国烟草及其下属企业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的3点问题:
1.至2012 年底,所属红塔烟草和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2008 年至2010 年投资6.81 亿元建成的高尔夫球场仍未按规定清理处置,上述高尔夫球场共占地1728.45 亩。
2.2005 年至2013 年,所属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等9 家企业存在未经中国烟草总公司审批即投资建设项目或调整建设规模、超概算投资等问题,涉及金额61.06 亿元。
3.2012 年至2013 年4 月,所属湖南中烟、红塔烟草等6 家企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非公益单位捐赠23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