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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治吏的非常举措

习骅

2014年06月13日15: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雍正治吏的非常举措

  雍正上任后,既不容忍“贪”,又不容忍“懒”,两手抓,两手硬。他首先诛杀贪官,保持高压,让官员们听到“钱”字就发抖。在对贪官执行死刑时,常组织官员到场观摩,他认为现场警示教育,比让官员学习《论语》管用得多。

  与此同时,雍正奖掖勤能、责罚庸懒,逼迫官员改变作风,不换脑筋就换人。大家如梦初醒,意识到不是现在官不好当了,而是过去当官太容易了;谁再像以前那样混日子,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于是,各级官员很快适应了新形势,纷纷行动起来。官场风气迅速扭转,号称“雍正一朝,无官不清”,这实在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奇迹,也为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提供了保障条件。

  考核县太爷

  对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是清朝官场例行公事,一般不会有什么新闻。1724年又是考核年,上任不到两年的新君雍正,对一个县官的处理不同以往,让各级干部吃了一惊。

  此人名叫常三乐,直隶吴桥县令,负责考核他的是直隶巡抚李维钧。

  通过认真听取下属意见,查阅文书档案,走访地方士绅,李维钧给常三乐写了两条评语,一是“操守廉洁”,是个清官;二是“懦弱不振”,工作打不开局面。他据此建议平调常三乐去管教育,因为教书育人对操守要求高,工作量却不大,对他比较适宜。

  吏部看了考核报告,向李维钧提出一个问题:你说老常工作不胜任,有什么具体表现,给吴桥县造成了什么严重损失?

  尽管常三乐工作吃力,但是钱粮该收也收了,社会治安也说得过去,也没发生过什么群体性事件,还真挑不出大毛病来。

  吏部说,既然没发现实质性问题,把人家调离重要岗位,理由不充分,也不符合惯例,提醒提醒算了。

  李维钧坚持自己的看法。吏部自信地说,咱也别争了,还是请示领导吧。

  雍正看了报告,朱笔一挥:撤职!理由很简单,县域是社稷基石,县令责任重大,常三乐没有责任心,本身就是失职渎职,还要等着出大事吗?

  其实常三乐真该偷着乐。山东曹县盗贼猖獗,社会治安很成问题,老百姓直叫苦。县令王锡玠不敢抓不敢管,结果被摘掉乌纱,还判了5年徒刑。正二品的云南开化总兵仇元正,为人老实本分,但作风拖拉,工作长期没起色,雍正勒令其马上退休回家。

  康熙朝末期那些年,官员们实在是太爽了,就像晚清的李鸿章说的那样,如果一个人连官都不会当,那就是太笨了!那时,皇上的脑血栓比较重,对人对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常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官场的贪、懒蔚然成风,通不过考核的很少,被严肃处理的更少。实在看不下去了,往往罚俸了事,官员经济上吃点亏,政治前途一点不受影响。

  眼看雍正帝的治吏新政如此严厉,各级官员在震惊之余,终于回过味来:看来,官是不好当了!不但要两手干净,这双手还必须干活呢。

  但是,有的人思想一时转不过来。代理湖广提督岳超龙表决心说:为报答皇上厚爱,我一定做到廉洁自律,两袖清风。雍正不以为然,批示道:要求太低了吧!当官本来就不该贪,这算什么高标准?如果只满足于“清官”的好名声,却倒了油瓶不扶,不就是绣花枕头吗?

  清廉是官员的起码条件,否则一切免谈。贪能误国,懒也误国,无所作为的“清官”就是庸官,跟利欲熏心的贪官一样,都不是好官。作风上正派廉洁,工作上敢于担当,二者缺一不可。这就是雍正的用人观。

  改变观念谈何容易。无官不贪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常态,所以有一种非理性的官员评价标准:只要不贪腐就是“好官”,至于这“好官”为国为民有啥贡献,倒没人在意,可谓“一白遮百丑”。为了纠偏,雍正不能不创新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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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盛卉、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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