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以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出台《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目录管理、专项资金联席审批、预算预备费管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管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成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对实行目录管理的专项资金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管理和信息公开,该平台已于4月9日正式运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每年审计的数量不低于当年总量的10%。目前,已对24个省直单位开展省级专项资金审计;8月将组织对有关市使用重点民生资金的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二)加快基于网上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有关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并覆盖政府各部门,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联网。目前,已有52个省级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进驻的1206项行政审批事项、397项社会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率分别达到20%、60%。省本级及广州、珠海等18个地级以上市已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抓紧完善有关制度规定。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我省有的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目前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接下来将抓紧制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配置和人事安排、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从业行为等3个规定,年底前将全部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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