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配套制度,切实纠正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
(一)开展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工作。迅速开展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的摸查和治理。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二)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力度。针对任现职10年以上未交流的69名省管干部作出相应安排,对31人分别作出岗位交流、转岗或退休处理,另有3人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抓紧作出任职交流安排;其余35人因距退休不到5年,暂不再作任职交流安排。同时,各地级以上市交流轮岗有关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三)认真整改违反干部职数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目前,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141个单位或部门超职数配备275名干部的问题,已整改148名,其余127名正抓紧落实整改。反馈意见指出的增城市违规提高145名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已结合撤市改区工作完成整改。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省直单位及有关市擅自设立17个机构,以及15个省直单位违规干预机构编制工作的问题,目前除3个市违规设立机构问题正在加紧纠正外,其余均已落实整改。
(四)进一步规范破格提拔工作。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梅州市破格提拔干部方面的问题,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调查组对该市2011年以来破格提拔117名干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梅州市对有关干部进行破格提拔,基本是按照当时组织部门关于竞争性选拔的部署要求和乡镇换届的政策规定及班子结构需要办理的。对个别破格提拔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责成梅州市进一步核查纠正。在此基础上,省委组织部进一步细化破格提拔干部有关规定,明确了具体条件和操作程序,切实加大对各地区各单位破格提拔干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纠正干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中央巡视组抽查发现的17卷涉嫌弄虚作假的干部档案进行调查甄别,共发现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33人次,已分别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对存在伪造工作经历、违规办理公务员调任等问题的梅州市劳教所原政委(副处级)钟立,作出免职、取消公务员身份、按事业编制试用期内人员安排工作的处理,并对12名涉案人员(厅级2人、处级5人、科级5人)分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在全省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清理试点工作。
(六)加大对“带病提拔”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倒查制度,规定必须实施倒查的问题及其时限。对倒查中发现的选人用人违纪违规和失察失误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省委组织部正对2013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选拔任用过程开展倒查。
(七)进一步严格干部工作程序。中央巡视组反馈有的市存在任用干部程序倒置、以考察谈话代替谈话推荐、讨论干部一次研究人数过多等问题,目前已全部进行整改。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和市县党委书记选人用人工作离任检查等制度,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3个地级以上市和15个省直单位实施重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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